董事會績效評估

董事會績效評估
本公司已建立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董事會並於109年8月5日通過董事績效評估辦法,以發揮董事會成員自我鞭策,提昇董事會運作之功能。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每年執行一次;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之執行,應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並於年度結束時執行當年度績效評估,董事會內部及外部績效評估結果,應於次一年度第一季結束前完成。

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  

董事會外部績效評估
本公司委任臺灣董事會績效協進會執行110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評估期間為108年1月1日至110年10月31日,本評估案經參考我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相關研究文獻與法令指引,依包括:「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董事會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內部控制」、「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及「價值創造」等七大構面為基礎,分項設計共七十道問題之基準評估問卷,用以評估本公司的董事會治理效能,並透過覆核委任方填覆之問卷、實地訪談委任方董事會成員、以及驗證必要之文件及檔案等程序,以評估委任方之董事會治理效能,臺灣董事會績效協進會已於110年12月10日出具董事會績效評估報告,該機構和本公司無業務往來,具獨立性。
本公司擬根據其精進建議做為持續加強董事會職能之參考,並已將上述建議事項及預計採行措施呈送110年12月28日董事會報告。
公司董事會治理優點如下:
1. 三席獨立董事分別具備會計、法律及相關產業的專業知識。
2. 董事選任程序規範清楚,且部分董事進修時數已超過規範。
3. 董事會成員踴躍出席董事會,並以充分時間討論重大事項。
4. 董事及經理人薪酬制度和公司經營績效連動性強。
5. 董事會以身作則,除每年進行自我評估外,亦委託外部獨立機構進行董事會績效評估,充分展現董事會的自律與當責。
然而,建議貴公司在董事會治理方面,可以朝下列方向精進:
1. 部分高持股比率之大股東卻未擔任公司董事,可能影響經營權的穩定。如其係財務性投資,仍宜主動溝通維持良好互動。
2. 經理人擔任董事之比率偏高,宜考慮增加一至二席外部董事,以提升董事會治理效能。
3. 可增加網站有關投資人專區及公司治理專區的揭露內容,且宜定期舉辦法人說明會。
4. 將董事會績效評估的自評問卷與評估結果揭露於公司網站,並另增加審計委員會與查核會計師及內部稽核主管的互動。
5. 可設置「企業永續」、「企業社會責任」或「企業誠信經營」等委員會之一,並有獨立董事為成員,且定期向董事會報告。